• banner
  • banner
  • banner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郑名伟律师

电话:(0755)82910800

传真:(0755)82910422  

手机:13802265825(工作时间)

Email:zmwlawyer@163.com

Q  Q:19852426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五粮液虚假陈述案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19-10-22   110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2009年9月9日五粮液(000858)发布公告,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3日证监会通报五粮液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违法违规行为,至此,五粮粮液造假行为被揭露。因五粮造假行为而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2000年7月20日(暂定)至2009年9月23日期间购买,在2009年9月23日后出售或持有五粮液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投资者需准备材料:身份证(或经公证的身份证明)、股东卡、加盖营业部业务章的五粮液交易记录或对帐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