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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电话:(0755)82910800

传真:(0755)82910422  

手机:13802265825(工作时间)

Email:zmw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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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投资者索赔流程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19-12-04   199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索赔流程

(适用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一、投资者通过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公告、证券法律网、自媒体等途径了解到可以索赔的上市公司,向专业律师提交交易记录及身份信息(可先提供电子资料),或者直接联系咨询专业律师,核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提供手机、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联系方式登记,方便联系。


二、律师收到上述资料后,帮投资者计算可索赔金额,拟定《民事起诉状》、《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需特别授权,即授权律师代为和解、调解、上诉、执行、代收款项、处分等全部权限)等起诉材料,发给投资者,投资者在需要签字的材料上签字并连同下面材料及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并寄给律师。

一般还需要的材料(以律师指示为准):

1、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原件),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打印日),此交易记录索赔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三、律师收到材料后,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用(现一般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由投资者直接向法院支付)。


四、在办案过程中,律师将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证券法律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自媒体等方式告知投资者案件的进展情况。


五、案件结束获得赔偿,投资者提供帐号,律师将获得的赔偿款项财产转交给投资者。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0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电话:(0755)82910800  13802265825(工作时间)

邮箱:zmwlawyer@163.com  

网址:http://www.zqflw888.com (证券法律网)


 

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