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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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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六涨停 被公开谴责、收警示函 索赔进行中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24-01-15   55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豪美新材,股票代码:002988)受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并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深交所《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中认定“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真实、客观、完整地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与相关整车厂商的关系、对豪美新材的具体影响等,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导致股价连续异常波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峰、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认为:“2023 年 11 月 3 日,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经查,宝马、华为问界等整车厂不是豪美新材的直接客户,你公司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在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及 2023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及时更正澄清”。


  豪美新材股票2023年10月30日的收盘价为19.07元,从2023年11月7日至14日连续六个涨停,14日的最高价为37.77元,比10月30日收盘价上涨98%。14日深交所出具关注函,15日豪美新材股票最低价为33.99元,下跌10.01%,16日收盘跌停,22日最低价为26.09元,距14日最高价下跌31%。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豪美新材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索赔。

 

索赔条件:在2023 年 10月 30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购进豪美新材股票,在2023年11月15日以后卖出或还持有豪美新材股票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豪美新材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2023年12月1日),此交易记录豪美新材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0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电话:(0755)82910800  13802265825(工作时间)

邮箱:zmwlawyer@163.com  QQ:1985242600

网址:http://www.zqflw888.com (证券法律网)


 

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