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
  • banner
  • banner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郑名伟律师

电话:(0755)82910800

传真:(0755)82910422  

手机:13802265825(工作时间)

Email:zmwlawyer@163.com

Q  Q:19852426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315: ST证通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25-03-11   14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一年一度的315到了,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推出部分可索赔股票,以便投资者维权。

 

ST证通(证通电子,002197),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晚发布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30日起股票连续四个跌停。2024 年 11月 29 日,ST证通发布受到深圳证监局处罚的公告。

 

因ST证通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2024年7月,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就接受ST证通投资者的委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证通赔偿损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现正审理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提示,因ST证通案存在两次虚假陈述,符合任一次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都还可继续参与索赔,股票涨跌买卖不影响索赔

 

ST证通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1、在2020年 1月1 日(推定,付永泰晟款时间)以后购进,并持有至2024年4月30日以后卖出或还持有ST证通股票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在2018年4月24日以后购进,并持有至2024年5月30日以后卖出或还持有ST证通股票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ST证通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2024 年 8月 1日),此交易记录ST证通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有电子版,也可先提供电子资料);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0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电话:(0755)82910800  13802265825(工作时间)

邮箱:zmwlawyer@163.com  QQ:1985242600

网址:http://www.zqflw888.com (证券法律网)


 

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